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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购物卡回收问题频出买购物卡屡屡被“套路”

2020-04-28 11:37:37      点击:
问题频出买购物卡屡屡被“套路”
  购物卡学名“预付卡”,根据能否跨法人、跨行业使用等特点,分为单用途、多用途两种。多年以来,不仅济南各大商场,就连各种规模的健身中心、美容美发、餐饮等企业,也在大肆发行具有储值消费功能的购物卡。其中,因企业规模大、门店分布广、使用方便等多种原因,被俗称为“银座卡”的银座贵宾卡,多年来被公认“一家独大”。
  野蛮生长必然埋下隐患。近年来,因预付卡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。
  据《生活日报》报道,2017年6月上旬,玉函银座店庆前夕,市民阴女士购买了一张七星购物卡,花费3900元,卡片可抵用5000元。但店庆活动开始当日,她前往消费时却发现卡片的消费范围“缩水”,更悲催的是,购物途中她不慎把卡片遗失在商场里。工作人员告知卡片无法挂失,且无法止损,责任自负。记者和警方介入协调发现,捡走卡片的竟然是商场的保洁人员,并且已经进行了消费。
  2017年1月,市民葛先生购买了70多万元的购物卡,却发现全部被冻结无法使用。发卡企业方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超市遇到了诈骗案,包括葛先生所购买的卡在内的一大批卡都被冻结了,要等公安机关破案后再进行处理。葛先生表示,超市被骗了,这个“锅”却是自己背,确实难以接受。
  几年前,湖南长沙的贺某在济南3天之内售出90多张沃尔玛超市购物卡。购买人起初核查时卡内有钱,后来却发现是空卡。警方破案后发现,嫌疑人采取用真卡复制子卡的手段销售购物卡,之后将卡内钱财集中刷空。
  发行猫腻实名制不实发票项目随意选
  这种购物卡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,在发行、办理上,也存在不少问题。
  分别于2011年、2012年发布的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》、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》(试行)等规定中均明确,对于一次性购买1万元(含)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,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。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(含)以上的,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,不得使用现金。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,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。但至今,上述规定仍形同虚设。
  6月27日,记者以购卡名义与和谐广场贵宾卡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攀谈,对方介绍,其贵宾卡面额从数百元至5000元不等,目前,可在旗下百货、超市、家居、酒店、旅游、健身等各种场所,以及部分“有机器”的统一银座超市使用。
  工作人员称,根据规定,购买单张1000元以上,或总价1万元以上的卡,需要提供购买人身份证。但其同时表示,“只要提供的身份证和前来购买的人一致即可”,至于购买人是给什么单位买的,则不作要求。
  除了实体门店外,该贵宾卡还可以网上购买。在“银座网贵宾卡”网站展示的购买流程中,如果购买金额达到实名制限制,则需填写客户信息,包括姓名、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3项内容。然而,这种“实名制”方式并不能真正起到作用。记者在网上搜索“身份证号”等关键词,轻松获得大量身份证号码和与之对应的真实姓名。将其输入“客户信息”栏中,则可正常购买。
  调查发现,我市多个商场发行的购物卡均未严格落实“实名制”。